1.抚养权归属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六岁孩子抚养权:六岁孩子抚养权归属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法院会审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3.其他影响因素: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一方是否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可能更具优势;双方的工作稳定性等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4.子女意愿:虽然六岁孩子的意愿并非决定性因素,但法院会尊重其合理意愿,了解孩子更愿意与哪方共同生活。总之,六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