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一般情形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造成股东、债权人或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致使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被停止交易或停牌;多次实施该行为;因违规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等情形。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