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若劳动合同约定了三年期限,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2.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提前离职,双方就离职时间、工作交接等事项达成一致即可。总之,通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但在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时可即时离职,协商一致的情况依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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