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随时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2.离职流程:首先,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告知离职意向。其次,办理工作交接,将工作任务、文件资料等交接清楚。最后,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3.工资结算: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未签合同期间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4.经济补偿:符合上述随时离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5.注意事项:离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防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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