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处罚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数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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