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明确,军人的转业费在离婚时并非全部都能分割。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比如,军人入伍时20岁,假设人均寿命70岁,那么具体年限就是50年。若转业费总额为50万,年平均值就是1万。若夫妻婚姻存续10年,那么这10万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2.分割时,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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