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即便父母离婚,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变,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依然存在。子女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基于其与父亲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3.如果父亲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应当承担起赡养责任,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照顾其生活起居等。子女不能以父母离婚为由拒绝赡养父亲,否则父亲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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