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2.如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3.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4.所以,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应积极举证夫妻感情未破裂,如双方仍有感情交流、共同为家庭付出等。而起诉方要提供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以便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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