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都享有权利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负有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权利正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例如买卖合同,出卖人有获得价款的权利,同时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买受人有取得标的物的权利,同时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双务合同具有重要特征。双方义务具有牵连性,一方的履行与对方的对待履行相互依存。并且,双务合同存在履行抗辩权等制度,以保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公平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双务合同在各类交易中广泛存在,对规范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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