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总体而言,未满十二周岁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十二至十四周岁、十四至十六周岁在特定情形下需负刑事责任,十六周岁以上犯罪则需全面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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