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债权:即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违约金:依主合同约定产生。4.损害赔偿金:因债务人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赔偿。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拍卖、变卖抵押物的费用等。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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