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4.对于再婚夫妻的房产,如果是再婚前一方购买的,登记在其名下,属于个人房产;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按上述原则分割。5.分割财产时,需提供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购买时间等情况,以便准确界定财产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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