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需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2.申请: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签名:申请人在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5.补发:经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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