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征收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时,可申请听证维护自身权益。2.利害关系人:若征地拆迁涉及到自身重大利益,如相邻权人因项目建设影响通行、采光等权益,可申请听证表达意见。3.其他认为有必要的主体:例如相关村集体组织,若征地影响集体土地权益、农业生产等,村集体组织可申请听证,让政府充分考虑其诉求。申请听证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请听证的事项及理由等。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按程序组织听证,保障各方在征地拆迁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公正。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