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过后,一般不按病假处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的,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确认后,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若未申请延长或申请未获批准,职工应当上班。此时不能按病假对待,而应按正常出勤。如果职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果职工确实因工伤旧伤复发等原因需要治疗,可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比如报销医疗费等,但并非按照病假流程处理。总之,工伤停工留薪期过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续处理方式,一般不再遵循病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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