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2.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意定监护的意义在于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使当事人在意识清醒时就能为自己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事宜做好安排,保障其生活质量和合法权益。4.例如,老人担心自己年老后生活无法自理,可提前与子女或其他信任的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其为监护人,负责照顾自己的生活、管理财产等。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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