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异地一方需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如户籍信息页复印件等)、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2.前往登记地: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3.申请与受理: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4.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双方信息及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经审查合格,双方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颁发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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