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以下情况可不出抚养费:1.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且不损害子女利益。2.子女已满十六周岁,能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不再给付抚养费。3.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且抚养子女一方有抚养能力。4.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5.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继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给付方的抚养费可适当减少或免除。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仍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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