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公司法 > 吴丁娟律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追加三股东为被执行人

吴丁娟律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追加三股东为被执行人

2026.10.01公司法10人浏览

在生活中,法律问题就像隐形的暗礁,随时可能让普通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吴丁娟律师,能在这些困境中为你保驾护航。
吴丁娟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债权债务和合同纠纷领域,很多人存在一些认知误区。有人认为只要合同签了字就板上钉钉,对方违约也没办法;还有人觉得公司欠债,只能找公司,股东不需要负责。实际上,合同条款有很多讲究,一旦对方违约,专业律师能帮你找出漏洞,维护权益;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等情况,在特定条件下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吴丁娟律师处理的典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甲设备公司与乙家居科技公司有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可乙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甲公司的债权仿佛石沉大海。这时候,甲公司委托了吴丁娟律师团队维权。
律师经过全面核查,发现乙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历经多次变更和减资,原股东和现股东都有未实缴出资的情况,部分原股东在债务形成时还无偿转让未出资股权,明显是想逃避债务。此前甲公司申请追加股东被驳回后,吴丁娟律师团队提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吴丁娟律师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策略。首先全面梳理工商档案,调取乙公司全部工商内档、章程及股权转让文件,锁定了原股东未出资即转让股权、现股东零实缴的关键事实。然后精准适用法律,对现股东,依据相关规定,主张乙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应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对原股东,主张其在债务已形成、公司无力清偿时,无偿转让未出资股权,属恶意逃债,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转让前债务担责。同时,提交终本裁定、生效裁判、工商变更记录等证据,夯实证据链条,对抗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无恶意”等抗辩。
最终,法院采纳了吴丁娟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追加原股东A为被执行人,在24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追加现股东B为被执行人,在19.8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追加现股东C为被执行人,在0.2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个案子实现了从执行僵局到追责股东的重大突破,让甲公司的债权有了实现的可能。
从这个案例我们能看到,在法律困境面前,隐藏着普通人难以承受的风险。就像甲公司,如果没有吴丁娟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人士出手,债权可能就打水漂了。而吴丁娟律师凭借着近2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甲公司成功维权。如果你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别犹豫,赶紧联系吴丁娟律师,让专业的人帮你解决难题,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