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形式有: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书面合同明确、有据,便于履行和监督,发生纠纷时也容易举证和分清责任。2.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口头形式简便易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3.其他形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默示形式订立合同,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或沉默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以作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承诺,合同成立。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