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是否有遗嘱: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办理。遗嘱需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2.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开具相关证明:继承人需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产权档案。4.准备申请材料:如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法定继承可不办理公证,但为减少纠纷,建议办理)等。5.办理继承登记:继承人携带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继承人应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按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以顺利完成房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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