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内可以辞职。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以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在试用期开始后的任何时间,只要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都能合法辞职。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需注意,若因劳动者未提前三日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虽可辞职,但按规定提前通知对双方都有利,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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