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能与员工签劳动合同。2.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后,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员工权益。若分公司未取得相关证照,受总公司委托签合同,总公司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以,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分公司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对规范用工、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