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会保险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裁决,以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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