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基数: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为《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三条。2.计算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例如,用工之日为2023年1月1日,那么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为计算双倍工资的期间。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3.计算方式:以月工资为基数,乘以未签合同的月数。比如月工资5000元,未签合同5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就是5000×5=250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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