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出现仍可办理离婚。若对方下落不明,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宣告失踪需满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条件,由利害关系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若对方能联系但拒绝出庭,对于离婚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起诉离婚应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起诉状要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法院受理后会按程序审理,最终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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