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订的债务清单是否公证,取决于具体需求和情况。若希望增强债务清单的证明力、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日后更易被认可,可选择公证。公证能提升该清单的公信力。但即使不公证,债务清单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夫妻签订的债务清单符合书面形式要求,就受法律保护。总之,公证不是债务清单生效的必备条件,可依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公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