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分割:夫妻可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及补偿方式。若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待还清贷款后办理产权变更。2.法院判决: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若房屋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若房屋是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属及补偿数额。3.未还清贷款处理:房屋归一方的,该方继续承担剩余贷款。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可协商由一方或双方继续还贷,也可将房屋变价分割后偿还银行贷款。4.产权变更: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银行抵押登记也要相应变更,以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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