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其意愿在抚养权归属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八周岁以上孩子能表达自己较为成熟的意愿,法院会认真考虑孩子选择跟谁生活。在此之前,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不宜抚养的情形。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抚养权归属,比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等,孩子的意愿也会被适当考虑。3.虽然八周岁以上孩子意愿很关键,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法院仍会结合其他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综合判定,以保障孩子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