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意向金能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形而定。2.如果是“意向金”,且双方未明确约定其性质为定金,在没有达成交易或合同未成立的情况下,给付方有权要求退还意向金。3.若意向金已被明确约定为定金,那么给付定金方反悔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关于定金的规定。4.实践中,关键在于判断意向金的性质。若在相关协议或约定中明确表示该款项是定金,就适用定金罚则;若未明确,通常应作为预付款等非定金性质的款项处理,给付方反悔时可主张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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