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撤柜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情形:如用人单位撤柜后未按规定支付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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