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能否在当地办结婚证,取决于当地是否为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如果当地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那么外地人可以在当地办理结婚证。办理时,需双方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若当地并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则不能在此办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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