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2.见证人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3.内容要求:遗嘱内容需清晰明确,处分的应是个人合法财产,要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同遗嘱形式有不同要求,建议订立遗嘱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遗嘱合法有效。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条款。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