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抚养:离婚时,子女抚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原则。两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的,可随父方。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定,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十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意愿。2.财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如一方婚前财产、因伤获的伤残赔偿金等。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请求再次分割。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