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之诉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如下: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基本管辖原则。若合同双方书面协议选择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应依协议确定管辖法院。针对特殊合同,有特别规定。例如,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