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证件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本应能清晰反映个人户籍信息。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免冠照片,一般为双人合影,尺寸和背景颜色按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准备。2.前往登记机关: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一方为外地户籍,另一方为本市户籍,可在本市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则需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3.申请与受理:到婚姻登记机关后,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4.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双方信息,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无误,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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