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仍有义务赡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若一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支付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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