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押一付三是指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再支付三个月租金。若只住了一个月,剩余两个月租金通常应退还。2.但具体是否退钱需依据租赁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有关于提前解约不退剩余租金等特殊规定,就需按合同执行。3.从法律角度看,押金在租赁结束时,若无房屋损坏等违约情形,房东应退还。而租金应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多付部分应退还给租客。《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若合同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及租赁期限等,租客提前解约,房东有权按约处理租金,但押金退还应符合规定。所以,通常会退剩余租金,押金退还依合同和实际情况而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