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准备诉讼材料:起草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令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实与理由。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证明孩子实际生活所需费用增加的票据等。3.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纳诉讼费用。4.送达与答辩: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5.开庭审理: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双方可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6.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原告胜诉,被告应按判决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若被告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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