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若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第八十四条。总之,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存在时限规定,不同情形的时限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获得法院支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