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构成表见代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行为;二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三是相对人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表见代理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一旦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拘束力,被代理人需承担合同责任。这既有利于促进市场交易,又能防止被代理人随意以无权代理为由否认合同效力,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