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不服,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若对赔偿问题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提供新证据、合理阐述事故责任划分依据等方式,争取更有利的判决。3.若涉及行政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应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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