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需携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2.通知对方配合:虽然房产已判决归一方,但仍应通知另一方,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持上述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相关申请表。4.提交材料审核: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5.缴纳费用: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6.领取新房产证:经审核无误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费用,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房产过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时应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严格按照登记中心要求的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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