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该条还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分析:仅老婆患重病这一情况,并非法定禁止离婚的绝对理由。但如果丈夫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综合考量夫妻感情状况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若老婆患重病前丈夫不知,婚后发现且老婆婚前故意隐瞒,丈夫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而非直接离婚。若不存在隐瞒病情等特殊情况,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双方感情已恶化到无法共同生活,调解无效后可能准予离婚;若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可能不准予离婚。总之,老婆患重病时丈夫能否离婚需视具体情况,结合夫妻感情及是否存在隐瞒病情等因素,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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