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不让见孩子可以起诉。2.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若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其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何行使探望权,如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4.起诉时需准备相关证据,如证明自己是孩子非直接抚养方、对方阻碍探望的证据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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