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一般情况下,无需再为公司债务额外承担个人责任。3.例如,公司运营中欠下债务,首先应以公司自身的资产来偿还,像公司的房产、设备、资金等。只有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可能涉及股东责任问题。若股东已按章程足额缴纳出资,公司债务就不能直接要求股东个人承担清偿责任。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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