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书并交了定金是否可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因购房者自身原因:若购房者因自身意愿不想买房了,如临时改变购房计划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因开发商原因:若开发商存在欺诈、隐瞒重要事实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或者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违规行为,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认购书无法履行,定金应予以退还。总之,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后能否退,关键在于判断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认购书的责任归属。购房者要仔细研究认购书条款及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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