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一定必须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如果子女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等需求。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不支付,比如双方协商一致且男方同意女方不支付;女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确实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等。总之,是否支付抚养费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和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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