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离婚时的分割情况如下:一方全款购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该房产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需考虑房产购买价格、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市场增值等因素。双方共同出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割。若双方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则均等分割。父母出资: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按上述共同还贷情况处理。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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