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不租了算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在租房期间提前收回房屋,违反了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期限的约定。房东违约,租客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包括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房东不再继续出租房屋,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重新寻找房屋的合理费用、因搬家产生的额外支出等。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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